“孤帆远影碧空尽,惟见长江天际流”“八月长江万里晴,千帆一道带风轻”“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这些绝美的诗句,都是诗人用来形容长江之美的。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犹如一条巨龙盘踞在我国辽阔的国土上。全面加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意义重大。然而,长江经济带固废处置不合理现象依然存在,对长江的健康造成威胁。面对长江大保护提出的高要求,为实现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们提议加强长江保护与修复,严格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
部门协作,严格固废管理
“长江水污染的一个重要污染物来源就是固废。”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建国说。正因如此,近日出台的《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提出,推进“三磷”(即磷矿、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库)综合整治,加强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
刘建国表示,这次行动计划是针对一个区域制定的一个国家层面的战略,目标明确、路径清晰。行动计划中固废综合治理的分量较重,要求2020年底前,有效遏制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案件的高发态势。
当前,长江经济带固废处置问题主要表现在:长江流域涉磷固废问题突出、农村垃圾处置不规范、工业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等。
“这与废物的无控倾倒堆放与不当处置利用有关。过去,环保、农业、住建、工信等部门各扫门前雪。如今把固废管理提高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将加强领导组织和统筹协调能力,实现多部门协同合作,希望能取得良好效果。”刘建国说。
云南、贵州、四川、湖北、湖南、重庆等都有大规模的涉磷企业存在。刘建国介绍,磷对水质来说是一个敏感因素,会导致水质恶化。因此,“三磷”尤其是磷石膏库的排查和整治,非常有必要。此外,由于一些农村地区缺乏基本的垃圾处置设施,导致农村垃圾不规范处置甚至直接入河。畜禽养殖的粪污、污水处理厂的污泥等有机固废总体规模也比较大,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率不高。尤其是长江经济带产业较为密集,固废产生量较大,特别是有毒有害的工业危废产生量较大,但处理设施和处理能力跟不上。
摸清底数,开展风险防控
生态环境部去年5月启动了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清废行动2018),共排查发现长江经济带11省(市)78个地级市问题点位1308个。截至2019年1月31日,除4个问题因工程量较大正在整改外,1304个问题点位已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达99.7%。
“清废”专项行动有效推动了长江固体废物大排查,督促地方政府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刘建国说:“以前,一些地方不太注重固废处置问题,仍旧存在固废简单倾倒、堆放,包括不合规处理、不合法利用等现象。通过这一行动,解决了一批历史遗留问题,震慑了非法行为,提高了地方政府、相关企业、周边居民对固废处理和管理的认识,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长江经济带的固废处置,不仅要解决存量问题,也要解决增量问题。整个长江沿线或流域,固废处理问题既多又杂,原始的一些处理或者利用方式,在量和质两方面都已满足不了现今的处置要求。新建的固废处置设施相对规范,不但促进了存量的消纳,也让更多增量的固废得到规范化处置。这对长江生态起到了良好保护作用。
针对如何加强长江经济带固废规范化管理,刘建国建议,首先要摸清底数。过去,存在底数不清、去向不明的问题。现在应把废物产生、处理去向等问题排查清楚,以法律为基础,以资金为保障,做到“冤有头债有主、来有影去有踪”,落实责任,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
其次,配套设施要跟上。“固废不会无缘无故地消失,归根到底还要有足够的处理与利用设施。通过政府、企业的投入,或社会资本的引入,加快设施建设进度,提供充足的运营资金,保证设施的水平与能力满足要求,并且能够稳定运行。”刘建国说。
据了解,生态环境部将开展长江干流岸线生态环境无人机遥感调查,摸清长江干流岸线排污口、固体废物堆放、岸线开发利用、生态本底、企业空间分布等情况。
此外,全国人大代表于会文表示,要深化风险评估,开展源头防控。加强风险评估,以沿江石化、化工、医药、纺织印染、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等企业为重点,实现危化企业风险评估全覆盖。强化风险管控,加快工业园区或集聚区落后产能淘汰,加快布局沿长江经济带分散企业向园区集中。
增强企业固废处置主动性
长江经济带沿线11个省市的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比重超过45%,区域范围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在全国占比49%,是我国重要的工业基地和经济走廊。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主动保护长江,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全国政协委员肖凯旋建议,长江沿岸的企业是长江的受益者,也应该是长江大保护的贡献者,应该为保护美丽长江、活力长江、健康长江贡献智慧和力量。他表示,在长江大保护、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伟大事业中,企业要积极参与并要大有作为。
刘建国说,一方面,企业作为固废产生者应依法承担责任,规范固废的产生、收运、贮存、处置和利用等环节,将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作为推动企业绿色发展和转型升级的动力。另一方面,地方政府要避免“一刀切”。长江流域固废问题比较复杂,有的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有的属于新兴问题,需要区别对待。复杂问题的解决需要一个过程,在强化监管的同时,也要引导、扶持企业找到合适的固废处理和利用办法。这可能需要制定比较接地气的标准和规范,这些标准和规范应是最适合各地实际的。总之,要让企业在承担法定责任的同时,能够找到合法、合规且经济可行的出路,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
一些地方也在进行有益探索和尝试。云南省昆明市因邻近滇池,环境较为敏感,但固废处理的基础较为薄弱。而昆明市诸多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长期以来缺乏稳定可靠的处理与利用出路。与此同时,昆明也是国内重要的磷矿采选与磷化工基地,“三磷”问题较为突出,长期采矿业形成了较大面积的矿山废弃地,亟待生态恢复。
目前,昆明滇池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正与清华大学合作开展污泥与磷矿渣联合制备基质土,然后应用于磷矿山废弃地生态恢复的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添加磷矿渣作为助剂,既消纳了部分含磷废物,可以强化污泥中有机质向腐殖质的转化,有效钝化污泥中所含的微量重金属,还能充分利用基质土富含腐殖质和营养物的特点,快速恢复磷矿山废弃地健康的生态系统,控制水土流失和面源污染,形成可观的碳汇,并可发展苗木经济和林下经济。
“这种将固废治理与产业特点和当地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所结合的尝试,是一种协同共生、多方共赢的产业发展模式,具有突出的生态、环境、社会、经济效益,在长江流域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刘建国说。
两会声音
农工党中央:
目前,坚决遏制长江经济带固废非法转移倾倒专项行动已启动,但长江经济带固废跨省转移处置和监管仍存在以下问题:各区域固废处置能力仍不匹配、固废跨省转移审批仍待优化、固废跨省处置仍存在黑色产业链、跨区域协同监管合力仍待增强。
为此,建议一是加快统筹处置能力建设,健全跨省转移“合作共赢”机制。二是提升监管“软实力”,斩断固废异地倾倒黑色产业链。三是强化政策技术支撑,推动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厅长于会文:
近年来,在国家强力推动下,有关部门和沿江省市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长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但长期以来,长江沿岸重化工业高密度布局,重化工企业向上游转移势头明显,风险防控形势依然严峻。
建议以《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为契机,从职能职责、监督管理、污染防治、法律责任等方面,尽快出台长江保护法,加大涉危险化学品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彻底改变企业获利、政府埋单、群众受害的局面。
全国政协委员肖凯旋:
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大计,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这既是政府的责任、企业的责任,也是全体公民的共同责任。
为此,建议一是倡导企业环境责任,着力提升清洁生产能力。二是建立环保共性技术辅导机制,促进企业环保技术进步。三是积极推进PPP环保项目,政府与企业联手提升污染治理能力。